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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警察学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就业信息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121

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警察学院现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公开考试选调一批思想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行政管理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考试选调党务行政管理人员5名,具体职位见《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全国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人员)。


  (二)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坚定,勤奋敬业,热爱公安教育工作,具备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务员工作经历满2年(含试用期),即在2017516日(含)之前参加公务员工作,上述时间以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录用审批文件时间为准;


    5.系县级(含)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3516日(含)以后出生。系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科员及以下职级,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即1988516日(含)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3516日(含)以后出生。考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516日(含)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调职位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5168:00—521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1.《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个人受表彰奖励材料原件扫描件。


  工作人员收到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后,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于5221700前通知考生,考生凭借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时间:2019525日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考生)。


  (三)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此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在笔试当天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公布。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各岗位拟选调职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职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各职位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调减考调计划。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961515:00-18: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三)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表上需贴个人近照),同时交1寸照片6张。


    2.《关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由对考生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并盖章,其中需明确同意考生参加面试考试并配合此次选调的后续开展工作。同时需说明考生的政治面貌、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起止时间)、现任职务(职级)以及起算时间,《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上述事项凡涉及时间的应明确到“****月”。该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请于201961017:00前发至邮箱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情况说明。


    3.考生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如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职级)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个人受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介绍本人公务员工作经历个人业绩的5分钟PPT电子文档,考生在制作的PPT文档中只介绍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涉及个人姓名、个人照片等信息部分请在文档中作模糊处理。在201961017:00前发至1129392508@qq.com,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个人业绩。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如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六、面试


  (一)时间:2019616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具体考场另行通知考生)。


  (三)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5分钟PPT介绍本人公务员工作经历中的个人业绩和10分钟的结构化面试。考生在表述的PPT文档中只介绍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不表述其他个人信息。面试总分100分,综合考生个人业绩PPT介绍及结构化面试情况,考官现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


  笔试和面试都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按照职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2019617日上午8:30—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入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该岗位出现的缺额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川警察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


  十、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员经四川警察学院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录用考生到校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工作纪律


  此次考调工作接受省公安厅及社会的监督,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将参与此次考调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830—3110556。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次考调工作由四川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13430


附件1、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职位表


附件2、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报名表


  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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