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泰来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源:就业信息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463

泰来县2018年招聘职业教育

专业课教师的公告

      按照《泰来县2018年关于到高校直招教师方案》要求,现将我县招聘职业教育编制内专业课教师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2017、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岗位为泰来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课教师4人,其中:现代农艺1人,会计专业1人,计算机应用1人,电子商务1人。具体要求及条件见《泰来县2018年招聘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场地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报名地点为崇师楼D区102教室,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各高校的毕业生也可提前向泰来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邮箱投送个人简历,但以现场报名为准。学校联系方式:13079680993,电子邮箱:  。

2、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一份(网站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5)院校推荐信、就业协议书、鉴定、高考成绩单、高校学习成绩单、自荐材料、实习成果资料等。其中,院校推荐信要写清当年高考成绩、属几表考生、推荐理由等;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由招聘工作组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哈师大江北校区崇师楼C区501-504教室,报名后立即面试。面试形式为仿真试讲,分值10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职本专业教材。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签订协议

面试人员要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依据面试、考核情况,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招聘单位和毕业生要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中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重点明确违约需承担的责任。

六、体检

正式聘用上岗前,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拟聘人员在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相关的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落实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职教专业课教师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能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被聘用的教师五年服务期内不准调离聘用岗位。

本公告由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泰来县2018年招聘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计划表

2、泰来县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泰来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简介

     

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来   县   教   育  局

 2018年4月20日

最后更新 (2018-04-23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