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农场2018年公开招聘
大学生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前锋农场农业生产标准管理水平,优化生产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农场发展后劲。经农场研究决定,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6人,现将相关要求制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农业、农机技术员6人,其中对外招聘大学生4人;场内招聘大学生2人。
二、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5.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管理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的应往届毕业生。
8.参加公开考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岗位 | 范围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农业、 农机技术员 | 场外 (前锋户籍以外人员)
| 4
| 农学、 农机及相关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二表以上学历 |
场内 (持有前锋农场户口) | 2 | 不限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三表以上学历 |
四、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考试录用的原则。
五、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前锋农场委员会组织部
3、报名方式:
凡应聘者需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联系电话:0454—5835011;0454-5835033
(二)考试内容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本地生源: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持户口簿加3分。
(2)中共党员:持所在支部介绍信加3分。
(3)复转军人:持退伍证等证件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资格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加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录用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如场内招聘人员不足,从场外招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录用,直到达到额满为止。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三)体检
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在农场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工资按照大学生工资标准执行。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七、有下列违规的人员不予录取
1、报考者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复审和公示期间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在学生档案中发现有过纪律处分的人员不予录取。
中共黑龙江省前锋农场委员会组织部
前锋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