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13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来源:就业信息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3-05-24浏览次数:61

 

2013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 号)精神,我省今年将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3年,拟招募59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服务期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具体服务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黑龙江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本项目的毕业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到基层服务,接受服务单位安排和管理;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8周岁;
62013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
三、招募程序
公开招募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择优录取、岗前培训、报到上岗六个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24-6月4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http://hl.lss.gov.cn/hljhrss/zt2/index.jsp)进入网报系统,按规定流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2013年毕业生需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考查,不具备参加招募考试资格。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此次招募免收报名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618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各地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于64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另行公告。
2.有关要求。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其中,2013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20112012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支教类岗位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3.注意事项。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招募考试。
(三)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71-7月5,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安排。76,考生在所属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水平,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
3.加分情形。生源所在地(户籍在县、区)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录取工作
1.首批录取。笔试结束后,考生登陆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总体成绩水平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报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首批录取。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调剂和录用。
2.择优调剂。对空余或需要重新调整的服务岗位,在不突破已下达岗位数量并征得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本着先本乡镇、后本县区、最后本市(地)范围内的要求,按相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调剂。
3.体检。716前,公示预录取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721前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办组织预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729前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正式录取。
(五)岗前培训
8月5-8月9,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各市(地)参加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岗前培训重点教授思想心理、工作业务、安全避险、地域文化等方面知识。
(六)报到上岗。
8月12-15日,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由服务单位安排上岗服务。
四、政策待遇和管理服务
(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有关标准、所需资金来源等按《关于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教〔200996号)和《关于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93号)执行。
(二)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志愿者安排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乡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三)志愿者在岗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对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岗志愿者,分别发放一次性补助。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发给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制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资格认定和享受相应政策的基本凭证。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报考研究生的,按教育部、人社部有关规定加分。
3.参加我省人社部门组织的公益性岗位招聘时,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4.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其它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六)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联系方式,接受报名政策咨询,监督本地三支一扶工作落实情况。
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尔滨:0451-84656282
齐齐哈尔:0452-2790516
牡丹江:0453-6172096
佳木斯:0454-8225132
鸡西:0467-2386501
双鸭山:0469-4629809
伊春:0458-3878516
七台河:0464-8252330
黑河:0456-8260750
绥化:0455-8388256
鹤岗:0468-3230505
大兴安岭:0457-2756505
农垦总局:0451-55198392
绥芬河:0453-3945032
抚远:138454868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附件12013年三支一扶操作流程.doc
附件2黑龙江省
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xls

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6

 

最后更新 (2013-05-24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