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组织举办“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垦区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的通知》(黑垦组通【2012】5号)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现组织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工作。为切实做好选拔和培训工作,学校制定了《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1.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
2.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3.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人员汇总表
招生就业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充分发挥我校“扎根垦区、服务垦区”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优势,服务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组织举办“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垦区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的通知》(黑垦组通【2012】5号)要求,我校今年将举办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选拔5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垦区工作。为做好培训班学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第四期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选拔、考核推荐方案。组成如下:
组 长:杨颗粒
副组长:张广民(总局组织部) 范文艳
成 员:张洪友 祝洪涛(总局组织部) 杨红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培训期间的课程安排,学员管理和考核。组成如下:
主 任:杨红艳(兼)
成 员: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员选拔
(一)选拔对象: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拔名额:50人。
(三)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垦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垦区工作。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或者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干部(班级干部、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或在学生处备案的社团干部等)。
4.专业范围:以农学、农机、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业设计、企业管理专业为主,植物保护、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机械、农林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辅(其它专业,如有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报名)。
(四)选拔原则及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学院党总支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总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学员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用校内、外专家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就科学发展观、垦情垦史、垦区管理体制沿革、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法律常识及现代农业技术等内容对学员进行专题授课;在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强学员对垦情垦史以及北大荒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践行力度。
(二)考核制度
将指定专职班主任、副班主任,认真组织培训并按要求进行考核,在培训班成立党支部和班委会,制定严格的支部活动计划和班级管理章程。
四、学员分配
学员培训合格后,由总局组织部统一分配到垦区相应岗位工作,享受所在单位相应待遇。
五、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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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10-17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