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校发〔2012〕6号
关于举办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经总局党委批准,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今年我校将举办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原垦区管理区主任助理班)。为切实做好选拔和培训工作,学校制定了《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各相关学院及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选拔推荐和培训工作。
附件:1.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
2.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3.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人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 通知
附件1:
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充分发挥我校“扎根垦区、服务垦区”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优势,服务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总局党委的意见和要求,我校今年将举办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选拔5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垦区工作。为做好培训班学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选拔、考核推荐方案。组成如下:
组 长:杨颗粒
副组长:张广民(总局组织部) 范文艳
成 员:汤华成 张洪友 祝洪涛(总局组织部) 杨红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培训期间的课程安排,学员管理和考核。组成如下:
主 任:杨红艳(兼)
成 员:招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员选拔
(一)选拔对象:我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拔名额:50人。
(三)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垦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垦区工作。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或者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干部(班级干部、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或在学生处备案的社团干部等)。
4.专业范围:以农学、农机、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业设计、企业管理专业为主,植物保护、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机械、农林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辅。
(四)选拔原则及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学院党总支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总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学员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用校内、外专家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就科学发展观、垦情垦史、垦区管理体制沿革、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法律常识及现代农业技术等内容对学员进行专题授课;在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强学员对垦情垦史以及北大荒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践行力度。
(二)考核制度
将指定专职班主任、副班主任,认真组织培训并按要求进行考核,在培训班成立党支部和班委会,制定严格的支部活动计划和班级管理章程。
四、学员分配
学员培训合格后,由总局组织部统一分配到垦区相应岗位工作,享受所在单位相应待遇。
五、日程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1 | 2月15日 | 通过下发文件和学校网站发布报名通知。 |
2 | 2月15日—25日 | 学生报名材料包括:《垦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登记表》(2份)、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盖章)(2份)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 |
3 | 2月25日—29日 | 学校组织资格复查,确定参加下一步考核人选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
4 | 3月1日 | 将最终推荐参训人选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和培训方案报总局党委组织部审批,待批复后,与学员签订《“扎根垦区、服务垦区”诚信承诺书》。 |
6 | 3月—6月 | 培训四个月。 |
7 | 7月 | 培训合格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按分配到相应农场报到。 |
最后更新 (2012-02-17 15:02)